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
学习时间:3—5年
申请条件: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水平至少应达到新HSK四级以上。
专业:
1.文科类: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专业学位)、英语口译(专业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出版、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
2.经管类: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金融、会计、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3.艺术类: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
4.理工类: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制药工程、药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机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电器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数学、统计学、光电信息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与药学、海洋化学
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一、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
二、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三、申请方式
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咨询电话:+86 532 88959006
电子邮件:aoic@qust.edu.cn
四、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4 年 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 我校将为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出具《青岛科技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7.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10.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