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一)申请截止日期:每年4月30日之前

(二)申请人资格

1. 申请就读本专科阶段专业,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2. 申请就读硕士阶段专业,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申请就读博士阶段专业,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 授课语言: 汉语。

(四)奖学金申请材料

1、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复印件(译成中文或英文);

2、汉语水平考试(新HSK)成绩复印件;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就读本科和硕士,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博士可英文授课。

3、护照复印件;

4、个人简历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申请人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6、保证书(保证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身份不符合的活动),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申请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者,还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申请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者,还需提交来自青岛科技大学的导师接收表。(qingdaokejidaxuelaihualiuxueshengyanjiushengdaoshituijianbiao.docx

(五)申请方式

国际学生服务平台在线申请:https://qust.at0086.cn/Student

(六)录取及通知

青岛科技大学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给学生本人。

注: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需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获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七)来华签证及来华报到注册

1、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被录取者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X签证,并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指定医院按《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体检。

2、报到和注册

入学报到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安排接机。新生报到注册时,应交验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4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报到者,要事先与学校取得联系,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3、健康认证和居留许可

健康认证: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奖学金生,来华后须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化验单等文件的原件,到学校所在地的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限期离境回国。

居留许可:奖学金生须于抵华之日起30天之内,通过健康认证或重新体检合格后,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及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邮编:266061

电话:0086-532-88959006

Email:aoic@qust.edu.cn